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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校园消防安全现状及对策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教育事业也随之迅速发展,学校数量、学校规模、在校人数等也相应发生变化,特别是随着我国教育体制的改革,高校扩招,民办学校的兴起,校园火灾隐患日益突出,全国各地校园火灾频繁,严重干扰了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对国家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和政治影响。特别是大学和寄宿制中小学校、幼儿园的火灾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领导的高度重视,要求切实加强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

一、校园消防安全现状

(一)校园内学生宿舍隐患多。学生宿舍是学校火灾危险性突出的部位,有的学校又疏于对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和管理。学生宿舍又多为集体宿舍,有的一个班、甚至一个年级一个寝室,寝室内铺满了床铺,几乎是铺连铺、床挨床,且随地摆放各种书籍等学习及生活用品,悬挂各种衣物、蚊帐,拥挤不堪。另外,有些教职员工在宿舍过道上乱堆放煤球、木材等易燃、可燃物质,私自占用防火间距,在过道上生火做饭等,既影响了安全疏散,又人为地增大了火灾危险性。有的学生则乱拉乱接电线在集体宿舍使用电熨斗、电热毯、录音机,甚至用电炉煮食物、熄灯后私自用蜡烛、煤油灯加班学习,有吸烟坏习惯的学生乱扔烟头等违章用火用电等问题仍严重存在。

    (二)安全疏散通道不足,发生火灾容易造成巨大的人员伤亡和重大的影响。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电教室、食堂、学生宿舍等部位,是人员相对密集的场所,而且经常有超员现象。这些场所校方往往重视不够,消防管理和消防安全措施不到位。有的学校为了便于对学生的管理,采取了一些不利于消防安全疏散的措施。如给学生宿舍的窗户加装防护档,楼道出口安装防护用的铁栅栏,有的寄宿制中小学校采取封闭式管理,有些管理者为图省事,在学生就寝后就将宿舍楼出口上锁,关闭宿舍的安全出口。大多数一栋宿舍楼仅留一个出口,特别是在男女混住的宿舍楼,只保留一个出口,且封闭通道,或在男女学生区分隔的楼梯或通道处设铁栅门。如此种种,一旦发生火灾,人员疏散混乱,极易造成拥挤、踩踏而酿成重大人员伤亡的灾难。

    (三)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不到位,学校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消防知识,扑救初起火灾和火场逃生自救能力差。据调查,目前全国大部分学校没有开展有关消防方面的教育,有的学校很少甚至从来没有组织师生员工进行防火安全、应急疏散、火场逃生自救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和应急疏散方面的演练,所以,大部分师生消防意识淡薄,对消防工作的认识有很大的偏差,有的师生认为只有那些厂矿、企事业单位、公共娱乐场所、商场、集贸市场、影剧院等场所才会发生火灾,学校没有易燃易爆物质,用火用电量少,不易发生火灾,似乎火灾离自己很遥远,因此消防安全隐患意识差,平时不懂预防火灾,以致发生火灾时惊惶失措,既不会逃生,也不会报警,甚至不知火警电话为119,对消防知识了解甚少,消防安全意识令人担忧。

    二、防范对策

    (一)消防执法部门要加大消防监督执法力度,全面消除学校存在的火灾隐患。凡是新建、改建、扩建及内部装修的计算机房、实验室、图书馆、食堂、礼堂等人员密集或易发生火灾的场所,消防监督检查人员要严格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等技术规范进行,严格执行国家消防技术规范,把好源头关,杜绝新隐患。对学校建筑间距、建筑内的防火分区、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未达到消防要求的,应责令限期整改。对逾期不改正的,加大处罚力度。另外,针对有的学校缺乏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有的学校虽然制定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但没有落实到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成了摆设的,公安消防要重点检查督促。对消防设施的欠缺,一些学校连基本的消防设施,如消防栓、灭火器、消防供水都没有,电路系统混乱,广泛使用大功率电器的,公安消防也要重点检查督促。对有些学校教学楼和宿舍楼采用未达到耐火极限要求的材料装修等等,公安消防机构在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对这些部位进行重点检查,督促学校落实整改。

    (二)逐步建立健全校园消防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和防火安全责任制。消防执法部门要督促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学校,狠抓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层层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学校要认真落实《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明确专人负责防火安全工作,制定明确的消防安全检查,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全年工作计划与目标管理,制定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在不影响教学的情况下,组织教职员工成立各种义务消防队,建立巡查制度。定期对学校的防火间距、消防安全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消防器材设施、水源、电气线路及用火用电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教工宿舍,学生集体宿舍、教学综合楼、图书馆、实验室、礼堂、厨房等人员相对集中的部位。规范师生的不安全行为,不准躺在床上吸烟,不准乱扔烟头,不准在宿舍内用蜡烛照明,不准焚烧杂物,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准私接电气线路,不准私自使用电热器等大功电气设备,灯泡不要靠近蚊帐、枕头、被褥等可燃物,做到人走灯灭。不准堵塞安全疏散通道,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消除。对重点部位的灭火器材、设施要定期维修保养。学生宿舍内也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这是扑救初起火灾,保证学生宿舍免受火灾危害的重要措施之一。在教学楼、实验楼、食堂等重点部位要安装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各安全出口不得上锁,疏散通道不得占用,确保畅通。为了解决防盗、管理与安全疏散之间的矛盾,可以在安全出口处安装先进的逃生门自动控制系统,以便在出现危险情况时,能尽快地把学生疏散到安全地点。

    (三)加强防火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学校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加强消防宣传教育,经常性地进行消防安全培训,不断提高师生员工的防火安全意识。学校要利用内部的有线电视、广播、板(墙)报、固定宣传栏、消防知识竞赛、演讲等形式,定期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组织宣传火灾事故教训,曝光火灾隐患,提高防火安全意识,让大家时时、事事提高警惕,思想上绷紧消防安全这根弦,防止火灾悲剧在学校发生。消防监督机构应将各级、各类学校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针对学校特点,制定适合本校各重点部位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热情服务,为学校安全出主意、想办法。重点监督检查、指导、制订灭火预案,开展演练。消防干警要深入各学校开展广泛的消防宣传,向教职工、学生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基本常识,使之掌握预防火灾和火场逃生的基本常识和技能,提高自防自救能力。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条第二款关于“教育、劳动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培训内容”的要求,结合新生进校后的军训活动,向学生开设专题消防知识课,同时结合校园特点和“119消防日”,定期不定期地举办火灾事故和防火、灭火知识展览,教育全体师生员工树立安全责任感,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庄清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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